去年8月,台灣一名女子跟友人歡唱KTV後,把呂姓男子帶回家愛愛。根據《自由時報》,女子事後還沒滿足,於是跟曾姓男友求歡。沒想到當兩人完事後,曾男在床邊發現了偷吃證據。
曾男跟女子愛愛後,發現床邊有一個保險套的盒子。可是,垃圾桶裡又沒有用過的保險套,女子情急之下,只好誆稱自己被下藥強暴。結果新竹檢察官查閱KTV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女子跟呂男離開時手牽手,狀甚親密,沒有明顯酒醉的跡象,精神狀況也沒有異常。此外,從尿液和酒瓶中也沒有檢出安眠藥,案件最終以不起訴處理。
來源:自由時報
TEEPR小編:感覺最近好像很多謊稱被性侵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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