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傷童犯執行「鞭刑」,引起社會熱論,更創下最多人附議的驚人紀錄。不過5日法務部指出,台灣簽署了聯合國人權兩公約,而且鞭刑「不符現代刑罰思潮」,因此打槍提案。
翻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1日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邀請提案人、連署人和相關公務同仁展開會議,討論是否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傷童犯執行鞭刑。5日唐鳳在臉書公布會議簡報資料,並表示:「當天包括公務同仁,以及提案人、連署人等與會者,都認為『鞭刑」』並非嚇阻酒駕的最佳途徑」。
法務部簡報資料說,英國是鞭刑制度的始祖,不過鞭刑已於1948年廢止,現在仍有鞭刑的國家非常少,當中仍採用鞭刑的巴基斯坦、阿富汗、伊朗等都是回教國家,鞭刑跟其教義「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有關。
示意圖
資料指以刑法學的角度來看的話,現代刑罰的趨勢為讓應報刑以矯正刑取代,鞭刑是報復主義、專制時期產物,「不符現代刑罰思潮」。現在沒有鞭刑的國家有90%以上,而且台灣簽署了聯合國人權兩公約,當中的「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寫道:「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的處遇或懲罰」。如果台灣進行鞭刑的話,就違反了現代國際刑罰趨勢和公約。
唐鳳指出,從防治層面來看,大家應先思考其他更可行的方法,「酒駕肇事發生後,政府除了懲罰肇事者,也要加強對受害者的協助」。唐鳳表示,鞭刑提案很有爭議性,不過「我們仍以一貫中立、公開的方式籌備,以及舉行協作會議」。
翻攝臉書
更多鞭刑相關資訊:
參考資料: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法務部簡報資料
TEEPR地球很危險編:大家支持台灣引進鞭刑嗎?留言跟我們分享你的意見吧!
(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