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上訴法院最近駁回了一名工程師提起的一件職場霸.凌案,這名工程師指控他的前主管一直不斷對著他「放屁」,讓他感到相當不舒服。56歲的工程師戴維欣斯特 (David Hingst) 向前墨爾本的老闆要求賠償180萬澳幣 (約台幣3760萬元)。
他說自己甚至已經搬出了大家的公共辦公室,以避免主管格雷格肖特 (Greg Short) 的腸胃脹氣問題不斷發生,但是肖特接下來卻變成一天進入欣斯特的無窗小辦公室好幾次,讓他覺得對方一定是故意的 。
不僅如此,他還指控肖特先生會經常對他發脾氣,而且似乎覺得這樣的行為真的很有趣。不過欣斯特也承認自己會向肖特噴除臭劑,以除去難聞的味道,也會偷偷稱呼主管為「臭臭先生」,因為主管會在他身後放屁並離開,而且每天都會這樣5、6次。不過肖特不承認,只說自己忘記了,可能有過一兩次吧。
不過審理的法官認為,欣斯特將肖特先生的腸胃脹氣問題放在這起霸凌案的重點,也就是認為對方的「腸胃脹氣」構成了攻.擊行為。因此法院裁定,肖特沒有欺負或騷擾欣斯特。欣斯特也未能證明這件事與他的辭退有相關。
雖然他辯稱,在工作終止之前,他一直在工作場所受到欺負。建築工程公司則反駁表示,他的工作被終止是因為2008年底全球金融危機導致建築工程量下降。因此維多利亞州上訴法院還是維持了最高法院的裁決,即使他的指控屬實,腸胃氣脹也不一定構成霸.凌行為,因此此案件被駁回。不過不管怎樣,在法庭上不斷談論這個案件的細節,我想也是滿尷尬的吧……。
TEEPR巴黎小鹿編:只能說主管也是滿無聊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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