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行车超速会被开单,开太慢也会被开单,别忘了要是「车距太近」也是要损失3张小朋友的!一名何姓男子就在脸书《爆料公社》发文,抱怨:「先说一下,个人十分拥戴大有为的政府和尊重辛苦工作劳苦功高的警察大人们,但是你们有没有开过台湾的高速公路?这样收钱会不会太夸张啦?」
翻摄自《爆料公社》,下同
原来,何姓车主吃罚单不是因为超速也不是归速,而是「未保持行车安全距离」。根据罚单上的纪录,「时速93公里,应保持46.5公尺,实距不足」,为此须缴新台币3千元罚缓。
不少网友看了纷纷抱不平,留言:「台湾高速公路车太多,很难保持完美车距!」、「如果是隔壁车道的车辆突然变换车道插到你的车前,然后刚好被拍到呢?这样收到罚单不就很倒楣,而且就算想用行车记录器影像申诉也没用,因为等收到罚单,影像档案都不知道被覆蓋掉几次了!」、
也有网友指出:「车速93,没塞车情况下,这样是算没安全车距的,要是前面煞车(就算不是急煞),车主也有很大机率追尾的!」、「你这样真的太近了,煞车会来不及,时速90的话安全车距就是/2=45公尺,休旅车身长一点的算5公尺,换句话说要9个车身,你才约3个身身耶,要吓死谁?」、「这也是为你好啊!如果万一前面车子紧急刹车你撞上去,每年就只能等家人来看你了!」、「你看看照片后面的车距再看看你的,如果你是被插队的垃圾插进来,我还觉得情有可原。」、「在高速行驶下真的要保持距离,说不定这张罚单日后会救了你一命。」、「前后车间距才十公尺多,这连平面道路不塞车状况下都不太会出现这个车距,何况是开到93了…」
翻摄自高速公路局。
时速93公里只要前面一有突发状况,车真的会直接亲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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