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分手後最麻煩,因為可能會有一方開始討價還價要錢。中國有個正妹跟男友分手之後就被對方追討交往兩年來送給她的紅包,讓她覺得相當不公平,覺得要是還對方錢,那不就跟被白睡沒兩樣嗎?
其實徐小姐當初不太想接受俞先生的追求,因為徐小姐的身高有170公分,而俞先生卻只有165公分,還大她11歲。
但是在俞先生每個節日都送紅包來,噓寒問暖的強烈攻勢下,最後徐小姐終於答應交往,也跟對方交往2年多。
2年多來俞先生跟交往前一樣常常發紅包給徐小姐,甚至還大手筆買了一BMW給對方。不過分手後卻瞬間翻臉,要求前女友把這段期間收的錢,大概86萬人民幣 (約台幣366萬) 通通吐出來,還一狀把徐小姐告上法院。
照理來說這種錢應該要不回去才對,沒想到法院居然判定俞先生在交往期間送給徐小姐的禮物跟車都屬於「結婚聘金」,所以徐小姐被判敗訴,應該要還前男友84萬人民幣 (約台幣350萬)。
這項判決結果讓徐小姐相當傻眼,因為她覺得自己在交往時也有付出青春。「我陪你這麼長時間,我倆戀愛2年多,那我的青春還有我的貞節對不對,這些都不可以用金錢來衡量的呀!」況且他們連雙方家長都沒見過,更別說求婚、拍婚紗照,所以法院判決為結婚聘金讓她相當傻眼,決定繼續上訴。
這則新聞也引起兩派網友熱烈討論,你認為究竟這些錢該不該還呢?「這不是被包養嗎?」、「一個圖美色一個圖錢財,男的得了兩年美色還要拿錢,最後白賺兩年人,女的什麼也沒得到,男的不愧是做生意的,夠精明。」
也有網友留言:「這女的三觀炸裂!收了這麼多錢感覺心安理得」、「這顯然不是彩禮,法院竟然敢這麼判?」、「戀愛期間的贈予屬於不可要回,除非明確表示了借。搞不懂法院為啥那樣子判?」。
我覺得匯款備註好好笑,居然有「親愛的幫我開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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