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家乐福工作22年的女处长因为突然被通知要从高雄调职到台北,让她难以接受,经过协调后仍没有结果,最后直接提告公司,最后台北地方法院也判处家乐福须赔偿这名处长近30万元。
示意图
根据判决书指出,这名刘姓女处长于1997年家乐福嘉义店工作,经过多次升职,最后到了高雄的财务部内部稽核担任处长,月薪为7.3万台币,但刘姓女处长在2019年3月收到主管通知,要把她调到台北总公司,必须在6月前往报到。
但刘姓女处长对这样的调任感到非常困扰,经过内部沟通、劳动局劳资争议调解多次无效后,她先北上任职,但因为薪水没有调整,让远赴台北工作的她开销更大,又无法陪伴母亲,最后对公司提出告诉,认为公司没有与她沟通就把她调到台北,她工作多年接受多次调任,但仅限于南部,对这次的变动感到困扰,生活也发生巨大变化。
▲台北地方法院
家乐福公司对此表示,因应总公司全球政策,有缩编人力的需求,而且刘姓女处长曾表达如果不降低薪资有调往台北总公司的意愿,所以家乐福认为这项调度没有太大的问题。不过台北地方法院认为,看不出来家乐福有人力缩编的需要,另外从高雄调往台北也确实太远,期间也仅提供刘女一次搬家津贴,因此判定家乐福必须赔偿295980元,并且须按月支付14799的补贴,直到将刘姓女处长调回高雄为止,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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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EPR trapbae编:年资22年调职应该很明显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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