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男子因为时常在图书馆的报纸上留下个人注记,被其他阅报人投诉,前年3月他竟然又在报纸中乱涂鸦,还在韩国瑜的照片上写上「台奸、共产党、中间人」等字样,馆方决定对男子提出毁损公物告诉,没想到法院竟然因为男子辩称「字不是我写的」判他无罪。
图片来源 / 脸书 (韩国瑜)
台北市65岁的黄姓男子经常到大同区保安街的市立图书馆延平分馆看报纸,但他有个不太好的习惯,就是喜欢在报纸上涂鸦留下个人注解。2018年10月起,馆方就时常收到其他民众投诉,说报纸被写得乱七八糟根本无法阅读,馆方调阅监视器观察后发现是黄男所为,多次劝阻却被黄男回「只是帮忙画重点、协助民众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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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馆方发现报纸又被人涂鸦,一则「星马接单遭酸 韩:用按赞取代暗箭」的新闻内页韩国瑜照片被写上「台奸、共产党、中间人」等字,还把韩国瑜画成流鼻血的样子。馆方忍无可忍对黄男提告,认为他已涉嫌毁损公物罪。
图片来源 / 民视新闻
但黄男在法庭上辩称「字不是我写的」,那份报纸他只有在上面画线帮助记忆。图书馆詹姓馆员表示,报纸是公共阅读物,收回来的时后的确发现有不同的笔迹,或许是不同人写下。士林地院法官进行笔迹鉴定后发现,报纸上的「台」字确实与黄男所写的「台」字笔迹不同,调阅监视器画面也发现黄男拿着尺画线标记。法官最后认定没有证据可以显示「台奸、共产党、中间人」就是黄男所写,因此判他无罪,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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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公物上涂鸦的确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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