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第七條使用限制規定,紙本五倍券「不得找零、轉售、兌換或退換現金。」行政院長蘇貞昌多次公開解釋,商家願意可找零但不能強迫,「拿1,000元券買10元的東西」是不可行的做法。有一位女網友到餐廳消費3,170元,拿出五倍券和現金卻被店員拒絕找零,網路上兩派邏輯吵翻,你也一起來評評理吧!
示意圖翻攝自臉書《爆廢公社公開版》,下同。
一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公開版》發文表示,她在餐廳準備結帳付3,170元,「結帳時先給2,900的五倍券,再拿1,000元現金」。結果店員卻退還五倍券700元表示不找零。原PO反問裡面有現金1,000元,按理來說可以找錢,店員卻回應:「消費3,170幹嘛給我3,900,公司規定拿五倍券就不能找現金。」原PO無奈表示:「現在年輕人的數學算法邏輯真的那麼差嗎?」
示意圖翻攝自爆料公社,下同。
底下網友也分成2派鬧得不可開交,找零派認為應該先用「3170-2900券=270;再用1,000現金付餘額,1000-270=找零730塊錢」。網友開始教學:「分開給吧!先給2,900的券,然後問他還差多少?再給他1,000的現金讓他找!面對建構式數學教出來的小孩,新型態的建構式消費」、「今天也看到顧客買445,拿200的券+1,000要讓店員找,店員直接退200券說不能找,直接要拿1000-445。後來顧客火了,向旁邊友人借現金250+200券,這樣就找錢了!?」、「去年三倍券的時候就已經遇到了,今年又再發生這種蠢事,一點都不奇怪」。
拒找派的網友支持店家規定,認為原PO的方式是想用券換現金的投機做法:「2200+1000就好,發文者偏偏要2900+1000,不就是700振興券要換700現金?」、「因為店家可以認定是先付現金再付五倍券,你不能說他錯」、「我要是商家,我完全不會退也不會找零。我會當作1,000是付現其他用5倍券,多的金額5倍券不找零啊,謝謝大方的客人,反正付款金額有5倍券,本人一概不找錢!」針對這次事件,你支持客人還是店員?
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公開版》。
TEEPR 新片上映:
(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