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疫情狂烧,不少民众一窝蜂投保防疫保单,担心被匡列或确诊时,能多一点保障,但今 (21) 日却传出,「4月到6月的防疫保单将不算数」,吓坏一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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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媒体报导,传言一出,许多保户都忧心忡忡,甚至质疑「5、6月都还没到,商品都还没推出,何来不算数?」对此,金管会保险局副局长林志宪出面辟谣,强调「保单已成立且缴费,权益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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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新闻稿提及之3点声明:
1.已成立之保险契约,权益不受影响。且产险公司如已寄发续保通知书给保户,并已收取保户之保费,保险契约即为成立。
2.产险公司之防疫保险商品,均为一年期保单且属不保证续保之性质。保险公司对于是否同意续保有主动权,并可做核保与风险控管机制,如须调整费率或承保范围,应于保险契约成立前,将调整后之内容提供保户选择。保险契约一旦成立,即须依契约履行。
3.基于损害填补原则,防疫保险之商品设计多为费用补偿,例如确诊或隔离衍生之相关费用或无法工作之经济损失。惟保险公司得基于风险胃纳量、保险费率适足性及疫情或防疫政策等因素,适时检视商品承保范围及给付项目之合理性作商品调整。
金管会保险局解释,契约本来就有明文规定不保证续保,产险保单原本就是1年1约,就算到期后,也要看架上是否有商品才能卖,考量风险胃纳量而停售的旧保单,当然无法提供隔离理赔金。由此推测,外界误传的,应该是指「旧保单能否续保」。
除了防疫险外,大家都还有其他的保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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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惊一场,大家放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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