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学生陈旻杰不满校内停车一年要被收取400元的停车费用,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校方返还他2年交的费用800元,如今判决结果出炉!

东华大学,图片来源/中时新闻网
根据《中时新闻网》、《自由时报》报导,陈旻杰就读花莲高中时,曾拒绝参加升旗朝会、防灾演练,被学校记3次警告,首度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最终败诉,如今再度杠上东华大学。

陈旻杰,图片来源/自由时报
陈旻杰为办理汽车之车辆识别证,按照2020年及2021年学校收费办法规定,共缴交800元给校方,事后却痛批校方未经主管机管核备,违法设立停车场并收费,要求拿回费用遭拒,故提起行政诉讼。

示意图,图片来源/pexels
对此,一审花莲地方法院认为,是否需要向学生收取费用,属于大学自治范围,且校园清洁确实需要经费维护,并无违法或不当,判陈旻杰败诉,他不服提出上诉。

示意图,图片来源/pexels
二审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校方落实使用者付费,价钱也给予师生优惠,相关规定皆送行政会议审议通过,并在网站公告,并无违法。此外,二审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强调,校方出发点是为了管理出入校园的汽机车,费用会纳入校务基金自筹收入,与一般营利停车场情形不同,判陈旻杰败诉。

示意图,图片来源/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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