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杨姓男子接受张姓友人委托,从越南带回治疗口腔溃疡的口内膏,但海关人员发现,口内膏的包装载明「用以治疗口腔溃疡」,认定他未经核准输入药品,依违反药事法移送,杨男下场随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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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指出,2019年8月,杨男前往越南,受张姓友人委托,从张男表弟手中拿了一个盒子放入行李箱,返台入境时,海关人员开箱查验,发现里面除了用来包装小金饰的袋子与盒子外,还有95条口内膏,外盒写着「用以治疗口腔溃疡」、「用于口腔和嘴唇粘膜的疼痛、发炎」等字样,认定杨男违法输入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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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检署表示,口内膏的成分含有麻醉药Lidocaine、抗炎药Triamcinolone acetonide等,杨男知晓包裹内装有药品,还替友人运送,不符合「自用」的免责规定,将其依《违反药事法》第82条第1项《输入禁药罪》起诉,最重可处10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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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时,法院传唤张男作证,他解释,自己未告知包裹内容物,加上杨男也辩称「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故合议庭变更起诉法条,改以同条第3项的《过失罪》处罚,判拘30日。杨男不服,上诉二审,主张只超带23条口内膏,不应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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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重新审理后指出,本案是依《违反药事法》论罪,与是否超过免税额的数量并无关系,无调查必要。高院提到,杨男收到盒子时已打包,友人未告知内容物为何,确实不应以《故意输入禁药罪》处罚。然而,高院考量杨男从事旅游业,入境前未确认包裹内是否含有药品,维持原判、驳回其诉,但因起诉时为最重10年罪刑,检察官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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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越南,就连去日本购物时,也得注意哪些东西无法入境台湾!动植物防疫检疫局在脸书粉专「动植物防疫检疫局–防疫小尖兵」提到,最近从日本回来的旅客,常购入犬猫食品、炸鸡皮、糖心蛋及含肉的餐点等等,但除了猪肉以外,含禽畜肉类成分的产品也是受管制的。
为了怕民众踩雷,动植物防疫检疫局也将禁止携带入境之产品分成「6大类别」,供大家参考,分别为「猪∕牛∕羊∕鸡∕鸭∕鹅等禽畜肉类制品」、「盆栽∕土壤∕昆虫/生鲜蔬果/种子」、「活体动物」、「蛋∕鲜奶∕未加工的角骨毛皮」、「含禽畜成分的宠物食品」、「动植物用药品」。最后,动植物防疫检疫局强调,「开心出国,也要守护台湾农业!」
翻摄自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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