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楊姓男大生與女同學小美 (化名) 外出,女方喝醉後,兩人發生親密行為,此舉讓楊男吃上官司,但結局卻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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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片來源/pexels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當時19歲的楊男與小美2018年10月17日晚間一同吃宵夜,但女方喝醉後,不願回宿舍休息。楊男只好帶小美到附近的KTV包廂休息,還幫忙清理嘔吐物,更致電給小美室友,希望有人前來協助,並未得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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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小美拿出驗傷單,控告當晚喝醉後,被楊男性//侵。對此,楊男向檢方解釋,凌晨2點左右,小美突然抱住自己,不停地喊「想要」,起初仍有顧慮,所以向對方確認3次,直到女方回「嗯」之後,兩人才有親密行為,隔天還陪她走回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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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兩人也有用通訊軟體對話,楊男提到包廂費的部分,小美回覆「我的部分,用我的美色付給你了」,甚至開玩笑地說「處//男,你也加油」。最後,檢方認為,小美稱受害一事並無其他積極證據,判楊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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