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女大生小花 (化名) 2022年4月9日晚間11點,與閨密及魏姓男子前往當地某夜店狂歡,喝到爛醉無法站立。10日凌晨3點30分,閨密與魏男搭乘計程車送小花返回住處後,閨密先行離去,留下2人獨處一室,怎料魏男對小花起了歹念。
示意圖,圖片來源/pexels
判決書指出,魏男趁著小花不省人事,分別在10日凌晨4點30分及凌晨5點30分犯案,小花直到中午酒醒後,發覺身上僅穿小褲,又見垃圾桶內有小雨衣包裝,意識到不對勁,趕緊聯繫閨密。閨密得知後,致電給魏男,他坦承犯行,小花在5天後告知學校,老師隨即協助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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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交由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魏男為了一己私慾,趁小花酒醉、陷於不知抗拒之際,連續犯案兩次,影響女方身心健全發展,依《乘機性交罪》定案,但考量他犯後勇於認錯,與小花達成和解,且完成賠償金給付,最終判決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緩刑4年,且須在判決日後6個月內,向國庫支付1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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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可以,但要適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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