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28歲劉姓男子和22歲顧姓女子在夜店裡認識,幾個月後兩人前往劉男的台中住處約跑,結果激戰到一半真的戰起來,雙方光溜溜在房裡大打出手、兩敗俱傷。劉男和顧女事後前往警局報案,雙雙被告上法院,本來約好一起快樂的夥伴變成訴訟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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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台北過手無暝無日》
判決書指出,兩人在2022年12月凌晨5點,約在劉男住處翻雲覆雨,結果運動到一半因故吵了起來。劉男一言不合就先掐住女方脖子,還用力捏她上圍點點,看她掙扎還強力把人壓在床上。顧女掙脫後趕緊穿上衣服,離開前怒反擊一波,伸腳朝男方肚子和小弟弟踹下去,讓劉男摔倒在地。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舉重妖精金福珠》
後續兩人都去醫院驗傷並報警,劉男胸壁擦挫傷,而顧女「頸部勒傷及右手擦傷、頭部、右手、左手瘀青」。附上診斷書和傷勢照後,兩人對做到一半看不爽打架一事坦承不諱,自白和物證相符,皆被台中地檢署依傷害罪列為被告,劉男另涉嫌強制罪。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愛情,突如其來》
台中地院審判,劉男無法控制情緒動手確實有錯,不過他有承認犯行,也和顧女在庭上調解成功。考量劉男智識程度及生活狀況後,台中地院依照強制罪處劉男拘役15天,「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愛情,突如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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