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怕火」还能当消防员吗?台南一名女消防员被爆料因为怕火不敢进入火场值勤,事后遭到调职,谁知没了各项加给的她竟怒告市府和消防局,还求偿146万国赔,日前判决出炉。
示意图。图片来源 / 取自af.mil
根据媒体《ETtoday新闻云》、《TVBS》的报导,台南一名李姓女消防员服务已经有20年之久,原本大多处理内勤业务,但她似乎因为工作和个人问题,时常被人投诉,期间换过多个单位,后来转调到外勤分队。2019年10月25日,台南安南区一处公寓发生大火,李姓女消防员却被人爆料,当时她以怕火为由不肯进入火场救灾,只愿在屋外的消防车旁徘回。
示意图。图片来源 / 取自qfes
事后李姓女消防员被消防局局长调职至秘书室,但因为内勤工作没了危险加给,她还每天得单程开车42公里上下班,认为造成生活诸多不便,她因此怒告市府、消防局违法调职,并求偿精神慰抚金、加班费、误餐费等国赔146万11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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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方法院认为,调职是首长职权,并无违反法规,至于国赔当中包含危险加给补偿,法官则以在秘书室工作,没有从事危险勤务为由,判定李姓女消防员败诉。不过李姓女消防员坚持自己提出国赔有理,不满法官判决结果已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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