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婚前私人財產或是婚後的工作分配、生活公約,準新人都可以事先簽好婚前協議書,約定未來相互配合,即使不合也各有保障。一位網友的小兒子和交往3年的女友論及婚嫁,準親家提出婚前協議,其中2點讓他心生不滿,但眾人卻大力支持。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月水金火木土》。
一位網友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分享家裡即將辦喜事,但他卻不高興,「女方要我兒子簽屬婚前協議」。準媳婦是獨生女,女方表明名下多處北部房地產和股票黃金為婚前財產,原PO沒有異議,但「女方家長希望逢年過節各回各家,各找各媽」、「生子戶政抽籤決定姓氏」這2點讓他無法接受。原PO表示自家有3兒1女,小兒子並非獨子,「但……我就是覺得不爽。」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月水金火木土》。
上千網友加入討論,許多人認為女方要求很公平,一點也不過分:「女方的要求很聰明也很合理」、「很棒欸,逢年過節各找各媽,我以前怎麼沒那麼聰明先簽好協議」、「自己過年有那麼多兒女陪,人家唯一一個小孩不能回家陪父母?」、「法律本來就有規定可以抽籤決定」、「過年我也想回娘家比較自在,包括母親節,各自回家找自己的媽媽並不過份」、「你兒子不同意的話請讓我來,我媽會同意」。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月水金火木土》。
也有網友勸原PO是時候放手了:「儘管不爽,又不是你結的婚,這你也要干涉,如果兒子因為你結婚不成,只會怨恨你一輩子」、「將心比心!他們夫妻的事做母親的最好不要插手,人家自己有一個家庭了,放手讓孩子長大吧」、「她是跟你兒子共組新家庭,又不是嫁到你們家」、「以上都真的跟你沒關係欸」、「將心比心吧!孩子幸福就好,小孩子姓什麼不都是自己的孫子嗎?」、「如果把兒子女友的角色,轉換成自己的女兒,一切就能接受合理了吧」。你覺得女方要求會過分嗎?
翻攝自臉書《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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