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69条第1项:「宣传品、出版品、广播、电视、网际网路或其他媒体对下列儿童及少年不得报导或记载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识别身分之资讯。」其中第4款提及保护范围包含「刑事案件、少年保护事件之当事人或被害人」。近日国三生割喉案在网路上引起公愤,许多网友肉搜公开涉案「干哥、干妹」的个人资讯,论坛Dcard (狄卡) 昨 (28) 天发布公告。
翻摄自全国法规资料库。
Dcard官方于心情板公告:「提醒用户避免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Dcard客服对近期儿少事件表达遗憾,亦支持用户关注事件,但提醒用户发文留言时小心触法:「不能透露事件相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识别身分之资讯』」。
翻摄自Dcard,下同。
Dcard表明:「我们会配合政府机关与iWIN网路内容防护机构的通知来判断站上内容是否有违法疑虑,并进行后续处理。」近期有部分文章因涉及公开相关个资,为保护卡友避免触法,Dcard已介入移除文章。
卡友们对此意见相左:「太扯了,有这样一次的示范,是不是以后未成年会越来越大胆」、「敢杀//人不敢让人肉搜?无疑国家法律就是在保护犯罪者,这个社会还有什么安全可言?」、「其实大家都知道不能乱贴个资吧,但情感上就觉得这种+9根本不必保护他,搞不好还觉得自己出名了很爽」、「之前也有朋友被肉搜搞到崩溃,谴责事件本身可以但过头duck (大可) 不必」、「大家是不是忘了在滴卡上匿名发文还是有法律责任的…」、「怎么没人去限制那些屁孩不要继续在网路上大放厥词?是要让判断力不足的未成年人,被他们偏差的观念同化吗?」你认为《儿少权法》第69条是否有修法空间?
新北国中生遭刺枉死事件引起全民公愤,涉嫌犯案的「干哥」、「干妹」社群帐号遭不少义愤填膺的网友疯狂肉搜,2人的黑历史和惊人言论不断被挖出。然而新北地院在28日紧急发出新闻稿,要求Dcard、PTT等社群媒体即刻下架相关人士的记事、照片等资讯,也呼吁各界勿再转传,以免触法。
示意图翻摄自pond5。
根据媒体《壹苹新闻网》、《ETtoday新闻云》报导,新北市国中生遭同学以弹簧刀攻击致死的案件引发社会譁然,涉案人士及友人的社群帐号和对话纪录接连被爆出。对此,新北地院在28日紧急发出声明,要求任何人不得于媒体、资讯或以其他公开方式揭露有关少年保护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的记事或照片,违反规定者,将由主管机关依法予以处分。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tactical gear。
而近日Dcard、PTT等社群媒体上有不明人士肉搜并登载涉案少年的记事、照片等资料,明显已经违反上述规定,新北地院也要求社群媒体应即刻下架相关资讯,并提醒民众勿再转传,以免触法,同时吁请资通主管机关正视此一问题,以符法治。
翻摄自新北地方法院。
新北地院此一新闻稿曝光后引起群众挞伐,网友们纷纷在各家媒体留言板下方发表意见。引来民众强烈反弹,新北地院尚未回应新闻稿内容所造成的争议,司法院则表示「并未指示新北地院发这篇新闻稿」。
翻摄自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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