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16日上午,一名62岁的货柜曳引车江姓司机,行经国道1号北向17公里400公尺处的内湖路段时,因为弯腰捡拾酸痛药膏,未注意车况,从后方撞击前方3辆车,其中由66岁陈姓男子驾驶、搭载65岁王姓妻子的自用小客车被严重挤压,车上两人双双死亡,如今判决结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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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ETtoday新闻云》报导,由于撞击力道强大,陈男驾驶的小客车严重变形、几乎被压扁,挤压到内侧护栏,夫妻俩当场失去生命迹象,虽然紧急送医,仍回天乏术。
警方侦讯时,江男坦承,是因为低头捡酸痛药膏才肇事,导致陈姓夫妻死亡,虽然有服用心脏方面的药物,但事发时并无身体不适的状况。事后,他被依法起诉。
对此,法官审理时表示,江男无前科,也犯承认犯行,并与家属以1640万元 (含强制险) 和解并履行,相信能有所警惕、不再犯错,将他依《过失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6月,易科罚金18万、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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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淡水区新春街某处快要完工的工地,2月27日上午近11点,发生一起工安意外!一名33岁的胡姓男工人使用车用升降梯时,因不明原因,整个平台从1楼坠落至地下3楼,当场头骨凹陷、脑浆从鼻子和耳朵流出,送医不治死亡。
根据《ETtoday新闻云》报导,24名消防人员及8台各式车辆感到现场,判断现场救援宽度仅有一个人宽,消防人员从旁边的管道爬梯下去,将胡男绑上绳索后,使用吊挂方式向上脱困,将他送往淡水马阶急救,但已回天乏术。
对此,第三大队长陈志德表示,在高危险工作场所作业时,必须要有完整的保护装备及措施,如:安全头盔及哨子等,且要以两人以上为单位作业,切勿单人操作,这样遇到突发状况时,就能立即察觉及报警,避免错过黄金救援时间。
开车要注意前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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