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138条明载:「遗产继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顺序定之:一、直系血亲卑亲属。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假如不婚不生,年纪大之后长辈和手足都比自己早离开,那财产可以留给非亲生的晚辈吗?有位姑姑和姪子姪女关系亲近,孩子们更愿意照顾姑姑的晚年。姑姑过世后留下庞大遗产想给姪子姪女,未料他们却一毛也领不出来。
翻摄自全国法规资料库。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导,国税局分享民众财产充公的真实案例。这位姑姑是全家最小的女儿,祖父母、爸妈和兄弟姊妹都过世了,没结婚生孩子的姑姑后继无人,不过她和兄弟的儿女很亲近,在姑姑老了以后,也是由姪儿姪女照料。姑姑很感谢姪子姪女,更把他们当作亲生儿女,以为自己过世后遗产能传给他们。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妈妈!》。
但是论法律角度,姑姑并没有法定继承人,就算和姪子姪女感情再要好,他们也没有继承权,姑姑近千万的遗产最后直接充公。其实这类案例不少见,姑姑想把遗产留给姪子姪女,却少做了重要的步骤。对此,周念晖律师分享2个解方,姑姑能透过「生前移转」或「预立遗嘱」把财产留给兄弟的小孩。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流水落花》。
「生前移转」就是趁活着的时候把财产「赠与」他人,实质上和遗产没有直接关联。而「预立遗嘱」是依据《民法》第1187条,在「不违反关于特留分规定之范围内」,立好遗嘱自由规划遗产。除此之外还有第3个方法,根据《三立新闻网》报导,律师吴禹庆建议还能透过「保险」,事先投保将保险金留给指定的受益人。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流水落花》。
就算有小孩,要是子孙不孝也可以不留遗产。台北市有3兄弟因为妈妈的千万遗产闹上法院。张姓母亲有3个儿子,长子在2014年负气离家后,从此对她不闻不问,妈妈非常伤心,后来因病卧床。直到2021年妈妈过世,大哥也没有回来参加告别式,看到弟弟们继承妈妈的房地产后,大哥竟提告要求平分遗产。不过妈妈生前早有准备,透过2019年留下的一纸遗书证明自己的决心。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兄弟》。
判决书指出,大哥不满二弟和小弟瓜分妈妈的遗产,拿走价值约1,986万元的土地和房子,以及约2,137万元遗产,于是主张3个儿子都是继承人,大哥也应该要分到三分之一。大哥声称自己和妈妈感情深厚,2012年妈妈生病住院他也有照顾陪伴。只是母子俩在2015年为了创业资金吵架冷战,大哥又赴中国工作,所以后来才没有参加家族聚会。妈妈过世时刚好是新冠疫情期间,大哥滞留中国工作才没参加告别式,也怪弟弟都不回应后事处理的细节。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孙家兄弟》。
弟弟们则解释,大哥2014年就离家、未曾主动联系,也都不回妈妈讯息。弟弟尝试讲理却被大哥反驳:「以后你们所有的好与坏都不用让我知道,我就算死也不会再跟他们见面。」弟弟指出,大哥陆续跟妈妈拿了200万元去创业,还要求妈妈替他作保,但是妈妈拒绝作保后,大哥就直接离家还换掉电话。直到妈妈生病卧床,大哥也都没回来探视,让妈妈痛心难过。弟弟们继承财产也是按照妈妈的遗嘱去做而已。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孙家兄弟》。
台北地院查证遗嘱内容,里面确实写明所有遗产均由次子及三子2人继承,妈妈亲笔写下:「长子丧失继承权 (含特留分) ,因其大逆不孝,于103年之前已陆续拿走现金贰佰万元,又要我再给予作保证人,未答应后,即搬出家门更换电话,从未关心联络……」台北地院核对笔迹和指纹,确认遗嘱是妈妈亲自书写,也有签名盖章,是有法律效益的有效「自书遗嘱」,因此驳回大哥的诉讼,判定大哥的继承权不存在。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孙家兄弟》。
▸ 弟弟会唸书!爸妈送出国帮买房 养家活口「全叫哥哥扛」…分遗产更心寒▸ 三个女儿各自成家立业!生病却没人探望 妈心寒:8千万遗产都给猫狗▸ 聊天时「故意让对方尴尬」才会成功?成功人士超爱用的「说话技巧」
(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