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32岁的男子陈彦翔两年多前因与父母吵架,竟在轮胎行内泼汽油纵火,烧死8名至亲,其中包括自己的妻子与孩子,一审他被判死刑,二审竟逆转,成功逃死,掀起轩然大波。
翻摄自自由时报
根据《ETtoday新闻云》、《自由时报》报导,陈彦翔为老么,父母在新竹市东大路经营正义轮胎行,他结婚后与妻子、3名子女住在轮胎行二楼,除了父母以外,家里还有大哥、大嫂、小姪女,以及妹妹,一家子总计11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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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彦翔因为染上赌博恶习,欠下债务,加上事业不顺,经常与家人口角。事发在2022年6月15日晚上9点40分,他因洗碗等家务事,与父母爆发激烈争执,就开车到加油站买20公升92无铅汽油,分装在保特瓶内,随后返回轮胎行,先用卫生纸点燃,再将汽油泼洒在轮胎行一楼,大火瞬间燃烧。
消防队获报赶赴现场,花了30分钟才将大火扑灭,陆续发现陈彦翔的母亲、妹妹、大嫂、小姪女、妻子和3名子女,总共8人的遗体,只有父亲当时在一楼,见儿子纵火后立即逃出,幸免于难,还有大哥因在外隔离,逃过死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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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将遭大火烧烫伤的陈彦翔当场逮捕,他去年7月出院后,被收押迄今。新竹地检署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杀人等罪,起诉陈彦翔,请求判处死刑。
一审新竹地方法院审理时,陈彦翔否认杀人犯行,但种种证据显示其纵火杀人犯行明确,虽然他符合自首减刑要件,但其手段残酷,纵火行为造成重大伤亡结果,犯下「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杀害儿童」等多项重罪,基于实现刑罚权的分配正义及维护社会秩序等理由,加上检察官、被害人家属皆求处死刑,法官决定将他量处死刑,宣告褫夺公权终身,案件上诉第二审。
翻摄自ETtoday新闻云
二审高等法院审理时,陈彦翔态度依旧恶劣,不仅不认罪,还不断与法官狡辩,曾反问「我的杀人动机为何?当时并非点燃汽油,只是想要抽菸才点火」、「点火是为了引起家人重视,我理智线断掉,没想到那么多。」
然而,今年9月20日,宪法法庭作做113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认定死刑合宪,但须采最严格的法律程序认定,诸如须犯最严重之罪行、合议庭须一致决才能判死刑、对精神疾症不得判死等等,大幅限缩死刑适用条件。
翻摄自中央社
12月11日,二审公布判决结果,陈彦翔改判无期徒刑,这是宪法法庭9月份死刑释宪限缩判处死刑要件后,首例死刑逆转改判无期徒刑案件。
我不懂台湾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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