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全民健保有「停复保制度」,部分民众出国超过半年会申请停保、回国再复保,就能继续用健保看医生,因此衍生出争议。卫生福利部修正《全民健康保险法施行细则》,取消停复保制度,经宪法法庭2022年判决公告后,停复保制度于今天 (23) 正式失效。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unsplash
卫福部社会保险司20日公告:「全民健保是台湾重要公共卫生与社会福利制度,需要彼此共同珍惜;取消停复保制度后,全体国民权利义务回归一致,国人只要设有户籍,不论是学生、侨民或各行业之工作者,均有持续加保缴费义务,也才能享有全民健保医疗服务权利。 」
示意图翻摄自《中时新闻网》
根据《TVBS新闻网》、《中时新闻网》报导,停复保制度如今取消且增订过渡条款,昨天 (22) 以前已办理停保的民众,停保期限将持续有效,直到回国当日即复保,且之后无法再办理停保。包含旅外侨民、出国工作、留学、政府驻外人员、远洋渔船船员等,目前健保署统计停保有效者约2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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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长石崇良说明,出国民众「不得办理停保」,只要仍有户籍,就应持续缴保费,出国期间可藉视讯诊疗取得慢性病处方笺。另外,停复保相关条文废止后,失踪者退保前仍须缴满6个月保费。卫福部统计过去5年平均每年有13.6万人停保,停复保制度终止后,保费收入预估每年可增加23.6亿元,其中政府补助8.5亿元,不过自垫医疗费用核退也可能增加约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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