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要跨年了,有欠費也要記得繳清。汽、機車族有繳過今年度的「燃料使用費 (汽燃費) 」了嗎?監理機關在11月下旬已寄出汽燃費的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只到明天 (12/31) ,逾期要付更多錢還可能強制執行。沒收到通知單?要去哪裡查詢/繳納?一次看清楚!
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公路局上個月底公告,汽機車燃料費的補繳期限到12月31日,「未依期限繳納之車,依據《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鍰300元至3,000元外,所欠費額後續將移送強制執行。」「汽燃費」跟「牌照稅」不同,自用汽機車是每年7月徵收;營業汽車則是分春、夏、秋、冬,四季開徵。
翻攝自交通部公路局,下同
依照《公路法》第75條:「欠繳金額累計達新臺幣900元以上者,處新臺幣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機車累積1,800元以上,將處600元罰鍰;汽車累積金額若超過6,000元,且逾期4個月以上,將被罰3,000元罰鍰。也就是說,如果逾期不繳,最後不只要補繳還會被罰錢,拖著不管「財產帳戶可能被凍結」。
如果想查詢個人汽燃費,可上「監理服務網>汽機車>燃料費>汽燃費查詢及繳納」。公路局說明,繳汽燃費除了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或電話語音轉帳代繳,也可以用行動支付,或直接去四大超商按多媒體資訊機繳納。
翻攝自臉書 (公路局:公路人)
(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