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之神麦可乔丹 (Michael Jordan) 的体育品牌Air Jordan,一直是广为人知的知名品牌,最著名的当然就是这个飞人标志啦!

但Michael Jordan在2012年时发现中国福建居然有家运动用品公司名字就叫「乔丹体育」?!

这是两家品牌的比对图,你们觉得这算是抄袭吗?我想我知道你们的答案了,而Michael Jordan心里的感想也和我们都一样…于是他决定提告这间运动用品公司商标侵权!

这间「乔丹体育」在中国拥有5000多个销售据点,在2012年时的年营收更超过了80亿台币。但自从此诉讼案开始后销售营收便也逐年降低。
而「乔丹体育」不仅名称取作「乔丹体育」、就连Logo也是一位起跳在半空中的篮球员、甚至许多商品都印有「23」的字样!

然而这官司从2012年打到了现在,才终于有了结果…你猜结果是什么呢?
好吧不等你猜了,结果就是北京高等法院宣判「Michael Jordan败诉」,理由是「证据不足」。

他们认为「乔丹」并不一定只是「Jordan」的中译名,且Jordan在国外也是相当常见的名字、并不能确定这个「乔丹」指的就是「Michael Jordan」。

再者,法官认为这个跳起来的篮球员图案并没有呈现出脸部,因此无法断定是否就是在影射Michael Jordan本人…

除此之外法官还裁定这起案件的一审、二审受理费共200元人民币需要由Michael Jordan负担。
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大概就是这个概念吧?

来源:Shanghaiist
这消息真的太惊人了…快分享给朋友们看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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