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北市万华分局员警张景义 (46岁) 于西门町追捕窃贼黎育维,当时,黎嫌驾驶车辆冲撞人行道,企图袭警。张景义为了避免嫌犯伤及无辜民众,朝车轮胎开了2枪,其中一枪穿过挡风玻璃,击中黎嫌腹部,最后失血过多,送医后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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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嫌犯家属认为张景义涉嫌「业务过失致死」,在和解金谈不拢后愤而提告。原本北检两度调查,判决张景义作法属「正当防卫」,无须起诉;但今年家属三度提告,案情竟大逆转,检方认为打中黎嫌的子弹由挡风玻璃穿透,与张景义所述「瞄准轮胎」有落差,因此判定「使用枪枝不当」,改依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
台北地院近日开庭,家属一开始提出1900万和解金,后来下修至1400万元,但双方未达成共识,最后法官请双方思考赔偿金额的可能性,预计8月初再度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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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负担一定金额,但绝非要用金钱换无罪!」张景义审理后受访表示,他其实早准备好200多万元给对方家属,但并非为和解所用,而是希望对方小孩能好好生活,「如果这笔钱不是实际用在孩子身上,我宁愿继续打官司下去。」据悉,案发后,张景义主动帮忙刚好产下第三胎的黎嫌妻子买尿布奶粉,送上30万慰问金。他说,无论最后判决结果如何,仍坚持自己开枪的正当性。
不过,张景义的判决逆转让许多基层员警气愤不已,直呼是否以后警方都不该追捕逃犯。警政署长陈国恩在脸书「NPA署长室」力挺,表示「虽无奈但绝不气馁」,将请北市警局全力协助同仁打赢官司,并遴聘最好的律师协助讼诉进行,以维护第一线执法员警尊严。
他指出,警察权限不断被限缩,但承担的责任并未因此降低,「能有这样的成绩都是同仁在街头上一点一滴累积而成,我们不希望同仁在街头上反成了执法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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