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基法》修正案三读通过让不少劳工垂头丧志,最近就有一位来自日本的网友在推特分享朋友在德国工作的情况,表示当地都是早上7点到8点间开始上班,中午正常午休,每天4点就「一定要」下班,否则公司还会强制赶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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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网友继续表示,如果不幸得加班,隔天可以提早下班,这全是因为过去欧盟认为「德国是工作超时的国家」,因此规定一周工作超过35小时就必须开罚,让他朋友直呼「再也不想回日本了」。许多台湾网友对此感叹「为什么眼泪流出来了」、「台湾老一辈:那个工作一定不正当。」、「起手式:国情不同」也有网友分享「之前遇过一个比利时来的土木教授,他说很喜欢台湾的研究环境,因为在比利时做研究只能到下午4点半,之后就会被赶出去,在台湾的话可以就能一直做研究到晚上12点!」、「欧洲其实都差不多,晚上6点后纪念品店还开没关店的,几乎都是华人开设的,欧洲人下班时间一到就去聚会、钓鱼,过自己想要的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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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PTT│八卦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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