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本《共同社》报导,一名45岁的台湾人于2016年5月涉嫌在日本冲绳走私597公斤的冰毒,其在黑市的价值约420亿日圆 (约新台币111亿元) ,遭查获后被控违反《兴奋剂管制法》等罪嫌,如今他在日本的判决出来了。
那霸地方法院审判长多田裕一表示,这起走私案是「有组织、有计划的犯罪」,而且走私量非常庞大,「无法否定给日本带来危害的可能」;虽然该名台籍被告一直宣称自己无罪,但他们认为被告拥有船只而且还安排好船员,因此有主导作用,驳回被告的无罪主张,只不过因为没办法确定冰毒在卸货后会有什么准备,因此只适用预备罪,而非走私未遂罪。
自由时报
判决书指出,当时有一艘国籍不明的船只在东海上将冰毒转移至被告等的游艇上,并且运往那霸港准备走私到日本,对此该名台湾人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罚金1000万日圆 (约新台币265万元) ;另外2名被视为同伙的台湾人则是在去年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罚金500万日圆 (约新台币132万元) ,而他们也已经提起上诉。
冰毒有多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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