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搶停車場的位置真的容易會造成糾紛。日前有網友在《爆怨公社》表示,某天他開車載著全家要去看電影時,大家都在外面塞車等待進停車場,這時他發現有一輛貨車 (廂型車) 想要插隊,但他沒有要讓的打算,之後就這樣按照順序停到了停車場裡面,只是等他下車,又隔了5分鐘回車上拿東西後,發現竟然被報復了。
原PO表示當他把車子停好後,貨車也跟在後面停了進來,只是當他們下車後發現小孩的外套沒拿,於是他決定返回停車場,沒想到他卻看到車窗被人吐了不少口水。這讓原PO氣到當場報警,他也請警察通知該位貨車車主,因為他懷疑吐口水的就是貨車司機,只是貨車司機前來後不僅嘻嘻哈哈,還矢口否認,直到調閱了停車場的監視器畫面後,對方才坦承犯行。
原先警方勸原PO可以進行和解,但是沒多久貨車司機卻又開始叫囂,表示是原PO先逼車之類,原PO則是拿出了行車紀錄器來證明,讓貨車司機啞口無言。
事後原PO堅持提告毀損和公然侮辱,「對方居然一秒變孬孬」,眼見貨車司機態度轉變,想要私下和解,因此原PO要求對方至少要捐出5000圓給創世基金會,再拿著收據前往警局和解,並直言對方捐了多少,他就願意捐多少。
最後原PO確定對方捐出了5000元後,他也說話算話捐了5000元給門諾,才讓事情落幕。只是讓他最想抱怨的是,當天他就這樣花了一個下午的時間和警察聊天,之後洗車美容加上捐款總共讓他花了8000元,讓他直呼「這幾口口水好貴」。
只是原PO也說,「開玩笑的啦,有幫到真正有在做事的慈善團體,舒服。教訓了屁孩,出了一口鳥氣,無價」;他也強調自己沒跟對方拿半毛錢,其實自己本身和朋友也都有在捐款做善事,支出了多少錢不是重點,他只想跟大家說「偏差行為不好,要為自己行為付出代價。希望能對社會風氣有所裨益,僅此而已。」
行車記錄器畫面在這:
參考資料:爆怨公社
TEEPR吃不胖編:覺得捐款這招很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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