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後要犧牲個人的尊嚴和一切自由,那這種婚姻不是愛情的墳墓,什麼才是呢?一位28歲女孩名為汪倩,從小父母離異,由媽媽一手撫養長大。汪倩大學畢業後,原以為母女倆終於苦盡甘來,未料媽媽卻生了重病,汪倩也決定未來無論如何都不能拋下媽媽。因為照顧媽媽的條件,汪倩感情路不順、相親頻頻無果,直到她遇到願意接納一切的男友徐封。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趁她還記得》。
根據《網易》報導,汪倩在一次相親場合上遇到徐封,發現兩人原來是同大學的學長學妹,而且才差一屆,有種相見恨晚的感覺。汪倩誠實說出自己婚後也有需要照顧媽媽的責任,如果徐封能接受兩人再交往,無法接受的話就好聚好散。徐封不但沒有嫌棄,還稱讚汪倩心地善良又孝順,兩人便開開心心談起戀愛。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媽,別鬧了!》。
相戀1年多兩人也決定要結婚,但是雙方交涉出了問題。徐封爸媽出全額買房,也是登記在爸媽名下,表示房子以後給兒子媳婦住就不給聘金了,準婆婆也要求汪倩家負擔裝潢費。汪倩覺得聘金一毛不給有點說不過去,於是表態可以不要聘金,但她也不出裝潢費,「要是非要出的話,那房子登記我和徐封的名字」。雙方僵持不下,最後男方沒給聘金,女方不出裝潢費,房子當然也不可能寫上汪倩的名字。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媽,別鬧了!》。
雖然聘金房子談不攏,但汪倩和徐封還是舉辦婚禮要結婚了。婚禮中婆婆上台致詞表示很開心兒子結婚,拿著講稿宣布對新娘的要求,指出4點家規可以讓兒子婚姻更幸福。婆婆要求媳婦:1. 包辦所有家事、2. 照顧好公婆,聽公婆的話、3. 在家事事以丈夫為主,不能干涉丈夫的事、4. 薪水通通上繳,「我幫你們存著,每個月給你們生活費」。這家規一唸出來,台下觀眾議論紛紛,汪倩更是不敢相信。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媽,別鬧了!》。
當她看向新郎,徐封卻是一臉理所當然,完全沒有要為她說話。汪倩默默摘下婚戒,拿起麥克風直言:「我是想婚,可是我不卑微。這個家規讓我失去了生活自由、財務自由,我實在是想不明白結那樣的婚有何意義。既然這樣,這婚不結也罷。」語畢汪倩就拉著媽媽離開婚禮現場,她一點也不後悔,反而慶幸自己沒嫁進去,以免未來被婆婆欺負老公還不管,只怪自己當初不會看人。你覺得汪倩的選擇正確嗎?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逃婚1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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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大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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